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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离工资怎么办(如果自离工资怎么算)

2025-03-24 653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自离按法律规定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2. 自离工资怎么结算
  3. 员工自离工资怎么算
  4. 自离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5. 自离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一、自离按法律规定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1、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离职,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2、自动离职怎么发工资: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不辞而别的第二天马上通过EMS(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的形式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应及时足额支付。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3、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自离工资怎么结算

自动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天数计算,用人单位应及时支付劳动者足额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在劳动者离职时为劳动者结清。自离工资结算,具体如下:

  

1、扣除相应的金额,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其他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2、如果未造成孙淑,可以和公司协商,拿到相应的报酬;

  

3、公司可因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自离是指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并且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离职的情况。具体来说,自离的流程如下:

  

1、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2、用人单位与员工进行协商,确认离职时间、工作交接事宜、工资结算等相关事宜。

  

3、双方签署离职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协议,确认离职事宜,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自离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劳动法规,也不能损害用人单位或者员工的合法权益。另外,自离也需要注意相关的后续处理事宜,如社保缴纳、税务处理、证明开具等。建议员工在自离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尽量协商出双方都满意的离职处理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个人自离工资怎么办(如果自离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员工自离工资怎么算

1、自动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天数计算。用人单位应及时支付劳动者足额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在劳动者离职时为劳动者结清。

  

2、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3、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员工自离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7、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四、自离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自离拿不到工资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说明情况,查证属实后,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剩余的工资,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2、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

  

3、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自离不发工资,员工应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可以通过拨打12333来进行查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如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请第三方出面调解。如调解补偿或对方不愿调解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自离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自离公司不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但自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旷工离职,单位不发工资的,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先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再拿出用人单位侵犯的相关证据,写成投诉文书递交劳动部门。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3、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5、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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